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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03-20 点击次数:690967

教职成司函〔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要求,全面了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开展情况,推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现就填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2017年度统计数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数据填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18年6月20日结束。

二、填报平台

各单位请登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进行数据填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遴选教育部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和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等的重要参考,根据填报数据将发布《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报告》,同时该数据也是《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的重要数据来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行业各职教集团(包括在市、县一级备案或注册的集团),努力做到全指标数据入库。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要切实加强数据核验,确保所填数据真实、准确,今年将组织专家采取数据复审、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数据进行合规性核查。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要注重集团化办学案例总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教育部职成司将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通过平台另行发布案例征集要求,请各职教集团按要求提交典型案例。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请于4月10日前填写并报送《省级(行指委)用户信息表》(附件1),并组织职教集团填写《职教集团用户信息表》(附件2),汇总后于4月2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thbxzj@163.com。

5.平台使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四、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系人:

蔡安成,电话:010-66097741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联系人:

刘美艳,电话:010-88504118,15201016570

刘晏苹,电话:010-64929329,13466623017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1702

附件:

1.省级(行指委)用户信息表

2.职教集团用户信息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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